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
2024-04-06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作者:佚名   查看:  

一、负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落实执行情况;承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监管全校国有资产及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做好学校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推进资产信息公开、设备共享、动态监管及运行情况检查。

三、负责全校除货币资金外的所有资产,包括学校房产、地产、设施、设备、家具、图书、地面附着物等资产的台账管理、功能统筹、使用监管、报废和处置。统筹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管理。

四、负责装备(服务)项目库建设与管理。

五、承担归口负责的装备计划的执行。

六、负责全校行政办公设备计划编制及配置管理;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负责维持维修费计划编制与管理,负责全校行政办公耗材的购置管理与发放,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安全检查、“三废”物品规范管理及处置等工作。

七、健全各类资产档案资料,确保资产帐、卡、物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2016, 版权所有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电话:0832-2342553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