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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09-26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作者:佚名   查看: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持续推进创建“平安校园”。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全省教育系统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安全意识

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附件1)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金阳“8·21”山洪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筑牢安全防线,守牢安全底线。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将实验室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同时要注重宣传,形成合力,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强化实验室安全巡查管理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逐条落实。定期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检查,做好“日巡周查月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特别是节假期,应做好实验室值班。

三、加强危险性实验项目、危险源的管理

各单位对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设备、特种设备、高温及高压设备等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各类实验项目,须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危险性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的通知》(附件2)要求,开展危险性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做好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申报和实验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对危险源分布进行定期的全面摸排与更新,完善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清单(附件4),并建立专项应急预案。

四、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装备齐全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是否完善,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等的有效性,定期维护保证其功能完好性,并做好维护记录。

五、加强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管理

相关单位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入库和领用登记,做好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规范记录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要定期组织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

六、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暂存管理

对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气和废弃物要做好收集及暂存管理,建立危险废弃物台账(附件3),并适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进行统一处置。

七、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对于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对实验室中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摸底,形成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清单,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即是特种设备必须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方可使用和操作设备。对不满足“双证”的特种设备必须暂停使用,直至取得双证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不再使用的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应建立清单台账,报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进行统一处置。

八、持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指导教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从源头上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对在管理和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到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台账,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安排,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国资处维修科

学校将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必要时移交学校纪委。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开展危险性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的通知.docx
附件3.危险废弃物处置台账.docx
附件4.重要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分布清单.xlsx
附件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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