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的10个小知识
2023-12-04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作者:佚名   查看:  

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个国家宪法日




提到宪法,大家都不陌生,但关于宪法的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关于宪法的10个小知识吧!


一、国家宪法日与宪法宣传周的由来?

国家宪法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定为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2018年11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三、宪法的作用是什么?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四、宪法经过几次修改?

五次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2018年五次修改。


五、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共有五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六、宪法与一般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1.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2.效力不同。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3.创制程序不同。宪法创制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4.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


七、谁有权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八、宪法的基本价为何?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


九、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概括为:

1.政治权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5.社会经济权利


十、宪法宣誓制度的规定有哪些?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_中国人大网 (npc.gov.cn)


Copyright 2016, 版权所有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电话:0832-2342553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