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开智慧内师,进入办事服务模块,点击“全部部门”,选择“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图1),在跳出的模块中选择“资产调动申请”(图2)并点击,弹出“资产调动申请”页面(图3)

图1

图2

图3
2. 点击页面右方红框处,通过输入或选择填入相应的调入人姓名,系统将自动带出调入人工号及所在单位。调出人通过点击下方“查询”选择名下需要调动的资产,或通过点击右侧的“+”输入相关资产信息。如调动资产数量较多,可将鼠标移动至备注旁的加号处,下载模版,填写后上传(图4)。

图4
3. 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左上方的提交按钮(图5),系统将发起调动流程。

图5
4. 在未审批的情况下,如需撤销或修改后重新提交资产调动申请,请点击智慧内师左侧的“我的申请”(图6),选择相应的业务单据,点击“撤销申请”,该申请将被撤销。撤销后,可在原表单数据基础上直接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

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