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通过政治学习的方式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处长王瑛杰表示,保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是不容忽视、不可放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习《条例》对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会上,王瑛杰详细解读了《条例》的核心内容,特别强调了在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对国家秘密的保护要求,并结合具体工作,对相关涉密信息管理、涉密人员管理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深入讲解。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日常国有资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实验室设备、国有资产数据及相关文件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不外泄,防止不良后果的产生。
下一步工作中,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将持续开展保密教育,推动保密文化建设,切实提升全处人员的保密意识,维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安全与稳定。
(初审:龙宇 复审:张涛 终审:王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