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4-06-25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作者:   查看:  

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处职工的安全意识,624日,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通过政治学习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处长王瑛杰表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处职工要通过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安全责任感。

学习会上,王瑛杰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增的条款和具体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解读。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法律规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有效。

王瑛杰强调,我处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案,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初审:龙宇      复审:张涛      终审:王瑛杰)

Copyright 2016, 版权所有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电话:0832-2342553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