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校搬迁工作已进入尾声,但部分单位在搬迁入驻高桥校区后,存在未按程序自行购置行政办公类设备且将部分资产随意放置等情形,存在资产丢失、遗弃风险。对此情形,现紧急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管理,牢固树立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妥善使用、管理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如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资产丢失、遗弃,待在新校区进行资产核实时,对造成资产账、物不相符情况,学校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管理服务岗位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及《内江师范学院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另,温馨提示,请各单位在使用部门经费对所需的行政办公类设备,包括家具、窗帘、风扇等,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目均不得自行采购,以免出现因采购制度、管理程序等原因而造成无法报账等问题。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