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各单位行政办公类设备、家具等配置的相关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公类设备购置及预算的支出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置范围
各单位行政办公人员(以人事处核定为准)及按照人事处2021-2022年度招聘计划新增加的行政办公人员。
二、配置原则
(一)属设备、家具更新的,按照“减一添一,先减后增”的原则,先对现有设备、家具进行报废,再提新增需求。
(二)现有设备、家具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一律不予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能够继续使用的,不予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进行组织鉴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后方可更新。
三、配置标准
按《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川财资产〔2017〕20号)执行。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下载填写《2022年度行政办公设备需求统计表》(附件1),并于2021年7月9日18:00前反馈表格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915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罗源处。
五、注意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行政办公类设备系指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内有关品目,包括办公家具、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设备。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需求,并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附件1:2022年度行政办公设备需求统计表.xlsx
附件2:《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