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4年1月1日《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的正式实施,文件对国有资产管理作出重大调整,为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在新旧制度间顺利过渡,近段时间国资处与资产管理软件公司的通力合作,新版国有资产管理软件已基本修改完成。从4月14日起新版软件进入试运行阶段,需要做固定资产账目的教职工届时即可进行验收入账,在此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同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期间做好相关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160号)的精神,我校将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期间停止所有资产的报废提交工作。需要申请报废设备的二级单位先自行保存好待处置资产,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再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