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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作者:   查看:  

各相关单位:

2024年3月25日,学校召开了2024年安全工作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会议精神及培训内容,举一反三,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常抓不懈,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一)各二级单位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凡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或其它活动的人员,是相关实验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二、坚持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做到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台账。同时落实实验室“日巡周查月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

三、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及培训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培训,落实准入考核制度。二是各单位应根据实验需要,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对实验操作人员,必须要求其遵守实验操作规范,同时实验指导教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严格按照要求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对学生独立操作的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相关的设备设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训练。

四、加强实验室火电水安全使用管理

用火管理:对使用明火的加热装置,不能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上,确保其使用位置周围无易燃物,不可用明火加热易燃易爆溶剂。使用结束后必须确保其处于熄灭状态再进行收纳。

用电管理: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实验室用电的管理,确保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的安全可靠,避免电器设备的短路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用水管理:对实验室用水进行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管、下水道、地漏等故障和隐患,确保实验室内用水安全。

五、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装备齐备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是否完善,定期维护以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等的有效性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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