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产品制造(生产)商须为中小企业: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以上(1)—(3)项具有同等的响应效力,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适用)。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邮编:610000;
采购预算(人民币):77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70,000.00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师范学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联系方式:0832-2343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1号5栋1单元202号
联系方式:0832-212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32-212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