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平台适用于《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5〕95号)中预算金额1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的自行组织采购项目。上述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通过平台实施采购。
二、启用时间
平台自2026年11月2日起正式启用。启用之日起,符合适用范围的采购项目应按本通知要求通过平台实施。
三、平台功能
(一)用户登录:项目经办人登录“智慧内师-招采系统”。
(二)需求发布:进入“招采系统-采购与招标申请-竞价采购申请”,在线填写采购需求。
(三)需求审核:申报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预算单位负责人审核。
(四)供应商竞价:系统将审核通过后的采购信息推送至竞价平台,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价。
(五)结果确认:竞价截止后,项目经办人进入“招采系统-我的竞价项目-定标管理”确定成交供应商,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系统公示成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