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意识,防范杜绝实验室危化物品爆炸、爆燃发生的安全事故,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管理等情况。检查项目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督导检查项目表》执行(附件1)。
二、组织形式
(一)涉及危化品使用管理的二级单位
1.单位自查
涉及使用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二级单位要严格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项目表》,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根据检查情况,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检查项目表》,填写《xx学院实验室危化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xx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4月2日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国资处刘宇航,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报送。
2.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2023年4月3日对我校涉及化学品及危化品的学院开展专项检查。
(二)不涉及危化品使用管理的二级单位
其他建有实验室的二级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4),对标对表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过程记录、资料存档及新闻报道。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见国资处网站-政策法规)。
四、联系人及电话
国资处 刘宇航 联系电话:18383258047
教务处 武 进 联系电话:15680510052
科学处 张 莉(小) 联系电话:1368431688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督导检查项目表.pdf
附件2:xx学院实验室危化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pdf
附件3: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pdf
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9日